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,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,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,根据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(桂师党〔2020〕28 号),经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并报校党委批准,2021 年度准予学习社、桂师红色文化传承协会等 36 个学生社团登记注册,学生社团及其业务指导单位、指导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禁止未通过注册登记的学生群体以学生社团名义在校内外开展活动。
希望准予注册登记的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,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社团管理规定,明确主体责任,指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加强组织建设,依法依规开展社团活动,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,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作出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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