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团委是中国共青团的基层组织,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,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组织大学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,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,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公民道德教育。
三、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党建带团建的要求,加强团的自身建设。健全和规范团的各项工作制度;严格团的组织生活,抓好团组织日常管理工作;做好团员的发展、管理、教育工作。
四、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,领导和帮助各分团委(总支)、团支部独立开展团的各项工作。
五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艺术活动,协同学校有关部门抓好校园文化建设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六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做好“创优”、“推优”、“荐才”工作;做好团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及转岗工作。协同校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评先评优工作。
七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,积极参与素质教育的实施,大力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、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活动,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,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。
八、抓好业余团校工作,提高团员和团干素质,抓好学生骨干队伍建设。
九、健全学生团体管理制度,指导学生会及其他学生团体开展工作。
十、深入实际,了解和反映学生在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关心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,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十一、领导教工团的工作,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、教学科研、管理服务工作。
十二、依据上级规定,做好团的活动经费管理工作,负责本校团员的团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十三、认真完成学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;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